闪电律解 | 女子领养猫咪一周后病死 却深陷“猫贷”纠纷 律师:警惕消费陷阱|谷谨防消费陷阱
时间:2025-01-22 12:43:08 点击:50 次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9日讯近日,郑州孟女士因为自己喜欢猫,就参加了一家宠物商家推出的免费领养活动,该活动可以免费把猫领回家,但是需要每个月支付给商家一笔费用,就是该猫的猫砂、猫罐头、还有猫粮等费用,合计每月389元,总共13期。没想到领到家7天,猫就出现了猫瘟,最后没救过来。虽然猫死了,但是孟女士还要继续支付每个月389元的费用。孟女士认为猫已经死亡,她购买这些也没有意义,于是找到商家理论,商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情况无法处理。图片来源:视频截图对此,山东浩尚律师事务所杨添名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就孟女士的情况而言,如果该宠物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宣传及违法定价等行为,孟女士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当消费者遇到消费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拨打12315维权电话、请求消费者协会等组织进行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方式进行主动维权。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以及接受服务时,应当擦亮双眼选择并且冷静思考,避免陷入经营者设下的消费陷阱。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